“宁泽涛”变身游泳衣?宁泽涛在喀山游泳世锦赛上以47.84秒勇夺男子100米自由泳决赛金牌之时,知识产权圈就有不少人担忧:“宁泽涛将会引发一波商标抢注狂潮”。然而他们还是说晚了,“宁泽涛”早在去年就被申请注册商标了。只是亡羊补牢犹未晚矣,趁还没出现“宁泽涛”牌饲料之前,一切还都来得及。
事情是被某经济类专业报记者发现的,该记者登录国家工商局查询商标发现,“宁泽涛”已经被申请注册为国际商标分类第25类的服装、鞋、帽商标,包含内衣、游泳衣、柔道服、摔跤服、体操服、游泳裤、游泳帽等服装用品。但目前该商标尚未通过申请。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如果申请商标符合商标注册的基本要件,宁泽涛又没有及时提出异议的话,注册成功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
该商标申请注册人为一自然人,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一单元楼。商标申请时间是2014年9月29日,也就是宁泽涛在2014年9月于亚运会上为中国收获4枚金牌之后申请的。
虽然宁泽涛在今年的世界锦标赛男子100米自由泳决赛惹人注目,但早在2014年9月23日第17届亚运会男子50米自由泳决赛上,宁泽涛即为中国游泳队收获男子游泳项目的首枚金牌,并且囊括了包括个人和团体赛在内的4枚金牌,而一跃成为运动明星。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查询网可知,“宁泽涛”商标目前的业务状态为“商标注册申请等待受理通知书发文”,标注时间为“2014年11月03日”。
作为专业律师,刘凯表示,由于中国商标法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如果申请商标符合商标注册的基本要件,商标局通过初审进入公告后,权利人又没有及时提出异议的话,注册成功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刘凯说,抢注商标的成本低廉,目前申请一件商标市场价也就2000元左右,一旦注册成功,就有可能获得数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回报。刘凯指是否为恶意抢注,要考虑注册商标的时间以及“宁泽涛”具有的知名度。按照现实的情况,宁泽涛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取得的成绩,足以证明宁泽涛在先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因此,即使商标注册成功,只要宁泽涛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也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导致商标无效。□
体育明星一战成名之后,其名字被注册商标的事情不在少数。“林丹”牌饲料、“叶诗文”牌内衣、“孙杨”牌衬衫……在国家商标局主办的“中国商标网”上,可以查询到以奥运明星的姓名作为名称的商标比比皆是,这些商标有的尚在审核过程中,有的已经通过初审,也有的已经被注册成功。
同为游泳名将,孙杨在各方面都是宁泽涛的“榜样”,查询一下国家工商总局商标网不难发现,从2011年开始,“孙杨”曾先后7次被申请注册商标,主要集中在国际商标分类第25类服装、鞋、帽类商标、第28类游戏器具、体育用品商标。申请人有自然人,也有公司法人,来自广东、广西、山东、河南等不同省份。
到了名气更大的姚明身上,这种行为更是被演绎到了极致。除了“姚明一代”之外,国内市场上曾出现含有“姚明”、“姚明一族”、“姚明—OBC”、“姚明世家”、“姚明正大”、“姚明正义”、“姚YAO”等文字或类似图案的篮球、运动鞋、服装及其他产品。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2006年还曾经有卫生巾企业抢注“姚明”商标的案例。姚明的中方经纪人陆浩说,“有些不了解情况的朋友问姚明,这个产品很烂啊,你怎么会做这个?姚明就会很尴尬。”姚明也在不堪其扰之下,开始漫漫维权之路。
在奥运明星中,以林丹的名字作为注册商标名的最多,当之无愧成为被注册商标的“冠军”。在中国商标网上搜索以“林丹”为名称的注册商标,共有54条记录,包括动物饲料、服装、文具、运动器材等,除少部分商标已经过期外,大多数仍处于有效期。其中,申请人“林丹5305742”申请成功了这54项中的45项。
而能查询到43次记录的“刘翔”则位列“亚军”,包括服装、运动用品、饮料、运动鞋等,申请人五花八门,其中来自上海市普陀区线弄的申请人“刘翔”很可能就是刘翔本人,他申请的商标种类包括饮料、餐厅、基金会等。□
为什么总会有人冒着侵权的风险抢注明星商标,答案当然和钱脱不了干系。刘凯律师就表示,商家将名人的姓名注册为商标,可以借名人的知名度来提升商标的影响力、节省大量的广告宣传费用。此外,名人商标还会造成消费者认为该商品或商品的生产厂家与名人有一定的联系,会基于对名人的喜爱和信任,对该商品的品质产生信赖,从而导致混淆或误认。“另一方面,抢注商标的成本低廉,目前申请一件商标市场价也就2000元左右,而一旦注册成功,就有可能获得数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回报。”
更讽刺的是,现如今,这样的人已经不在少数,有些人甚至以“抢注商标”作为职业。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案件审理处工作人员就透露,这些人是近年涌现出来的一个新群体——商标职业抢注者。“他们申请商标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使用,而是通过商标高价转让,甚至通过一些敲诈勒索等行为,进行不正当的牟利”。
据了解,在我国工商部门申请注册一个类别的商标,手续费大约在千元,最多可以在同类别的10项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而一旦注册成功,通过市场进行商标转让却是少则几万元,高则数百万,甚至更多。诸多职业抢注者疯狂抢注商标,希望能够一本万利。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表示,体育明星被抢注为商标的做法之所以能够成功与现行的商标注册制度有关,按照申请在先原则,先提出注册申请的人一般能先获得商标。由于姓名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现象,审查员一般只做形式审查,如果三个月公告期无人提出异议,则商标注册成功。
据统计,我国累积商标申请注册量位居世界第一,这一数字还在连年急剧攀升,但大量的注册商标都闲置未使用。据统计,近两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解决的此类公共资源和旅游商标被恶意抢注的案件超过1万件。对此,工商部门建议,首先应该增强商标保护意识,并采取相关措施来防范和应对恶意抢注事件。
依靠恶意抢注名人姓名或其他知名名称作为商标,不仅违反了我国《商标法》,而且严重扰乱了我国的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工商部门目前正在探索建立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个人、企业以及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以有效遏制有关商标权属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那么作为一个成名的运动员,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名字商标呢?姚明采用的办法是:大量以自己的名字注册商标,现在常用类别都已经获得商标权,不这么做就有可能被别人钻了空子。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的陈若剑律师表示,目前我们的商标法对人的名字没有特别的保护:“现在商标法规定国家名称、地市名称、地址不能注册为商标,包括中国的、外国的,比如加拿大就不能注册。关于人名这块呢,现在没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没法限制说不让用人的名字,万一商标跟人家的名字是同一个字呢。”这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曾经就有一名福建厦门人,与篮球巨星姚明同名同姓,他以自己的名字“姚明”二字为自己的公司注册商标,与姚明国际起了纠纷。后经法院裁决,“草根姚明”击败了“巨星姚明”,以“姚明”命名的商标被批准。
专业律师认为,商标法规定了对姓名权的保护,申请注册商标不能损害别人已有的在先权利。普通人包括奥运冠军,都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首先可以通过初审后三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即使错过了这三个月,也可以在商标注册成功之后提出撤销程序。
另外,即使自己的名字被人抢注了,也有办法维权,比如宁泽涛就可以在商标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篮球明星易建联也曾经过四年的诉讼,成功告赢了一家与他同名的公司天博最新。陈若剑律师说,有好几类法律都可以成为名人维权的武器:“根据商标法的第九条第十条,包括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还是有一些法律规定可以去提起相应的维权。商标法第十条规定扩大宣传,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同时你不能跟其他人的在先合法权利相冲突,姓名权能否作为一个在先权利呢?要看他为什么要去注册这个商标,如果其实就是想利用名人的效应,也可以在先权利采取相应的措施。”但不论如何,都不能放任事态的发展,等到有朝一日,宁泽涛的名字也被一二百人抢注了各类领域,想要维权似乎也难了。□